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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处通知

来源: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03-23 阅读次数: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规定,并结合省科技厅要求,凡是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的科研项目,均需登录国家科技部网站申请人类遗传资源利用行政许可,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获批项目,需暂停项目,获得行政许可后才可开展相应工作。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需获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申报。违反规定开展工作的,一经查处后果自负。详见国家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电话:806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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