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缴纳须知
一、城乡居民参保条件:
1、具有青海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均可参保(含老年人、未成年人、劳动年龄内未就业人员)。
2、在青海省就读的在校学生:涵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及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3、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人员:非青海省户籍但在青海省长期居住的人员,可凭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4、新生儿:可持出生证落户,再按居民标准缴纳。
二、缴费标准
1、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2、医疗救助人员按以下标准缴费:
(1)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0元。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等:200元。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
1、集中征缴期:2025年10月21日--2026年2月28日。
2、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6年1月1日--2月28日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6年3月1日--6月30日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2026年7月1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700元)和个人缴费(400元)全部由个人负 担,并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90天不超过一周岁完成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居民断缴医保费的等待期
1、早期政策:青海省规定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即可享受当年待遇,断缴后补缴等待后60天才能恢复医保待遇。
2、2025年政策调整
自2025年起,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居民医保断缴设置等待期。这一政策旨在强化参保的连续性,避免“选择性参保”现象,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3、待遇:
(1)非集中缴费期参保:如果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且断缴不超过1年,参保缴费后需设置3个月固定等待期(含缴费当月)。例如,2025年5月参保缴费,待遇从2025年8月1日起享受。
(2)如果断缴超过1年,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例如,连续断缴2年,等待期为4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3)参保人可通过补缴未参保年度保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补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时,修复后等待期仍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