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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医院 院内议价采购公告

来源: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6-01-27 阅读次数:0

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

青海省人民医院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限价

本项目采购限价为:20000.00元,低于采购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要求(采购要求文件现场领取或见网上采购公告)

供应商

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备医疗机构输液瓶(包含玻璃瓶)、透析罐回收处置的资质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告发布时间

2026127

报名时间

2026128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楼)

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xcg8066129@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应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2824:00前

议价时间

2026130

议价地点

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共和路2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监督部门:青海省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71—8066307

 

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青海省人民医院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可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指定时间 

三、服务地点青海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20000.00元,低于采购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要求及内容:

项目背景:我院在诊疗工作中产生的一次性输液瓶(包含玻璃瓶)、透析罐由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向我院支付回收费用;

1.处置公司须具有医疗机构输液瓶(包含玻璃瓶)、透析罐回收处置的资质及营业执照。

2.处置公司需提供用于回收工作的垃圾桶、手推车等工具设备及储存点。

3.处置公司需至少派遣两人专门进行回收工作,并保证每日一清。

4.合同签订后,处置公司需向我院支付服务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退回处置公司。若合同履行期间处置公司未能及时回收并对我院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保证金内进行扣除。

5.处置公司在回收工作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保证全程闭环管理,每日称重。不得将回收物泄漏至外部,如果因泄漏对我院造成的任何损失将回收公司负责。

依据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共产生回收量48吨,所以本次采购服务量预估约为48吨。

六、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由医院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按合同总额的100%支付合价款。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相关资格证书

5)服务方案

6)响应文件两份并盖章

7)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八、评分标准10分制(报价4分,服务方案4分,业绩分2

注:1.以最报价(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4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全部提供,服务方案合理、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4分;内容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6-3.5分;部分满足的得0.5-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自2023年1月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0.4分,满分为2分,不提供不得分。

、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