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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处通知

来源: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5-03-25 阅读次数:0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征集2025年卫生系统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高原医学、高原病以及相关转化医学研究

(二)各类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工作研究

(三)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治研究

(四)常见病、多发病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型基础研究及预防性研究

(五)地方病与环境关系研究

(六)职业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状况调查及疾病防治措施的研究

二、申报分类:

(一)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需有副高以上职称,必须是该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实施周期不得超过三年。每个单位限报5项。

(二)指导性计划课题申报者必须是从事科研或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一年以上),具有独立科研能力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书中必须提出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和相关统计学处理方法,年度计划须量化,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三)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需说明详细内容、技术规范、推广范围、临床应用情况、推广价值预估等内容。每个单位限报2项。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需经医院科研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取得伦理批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使用的项目,需通过国家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并取得批件。凡未能提供伦上述批件的,不得申报。(伦理审查周期约1个月,人类遗传采集审批周期约2个月,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二)申报的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

请登录青海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下载《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申报书)》,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于20256月20日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至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韩培,806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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