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手续,维护医院及全体职工权益,规避风险,特成立科研合同(协议)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8月4日下午进行科研合同审核,如有需要审核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将需签订的合同、依托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至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韩培/张静妮,8066221.
注:各类合同包括:
(一)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测试合同;
(二)与院外单位合作设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共建产学研合作机构的合同;
(三)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合同、研究合作合同;
(四)共同申请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
(五)科研租赁合同、科研聘用合同、科研项目保密合同、科研项目物料转移合同、科研业务会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