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处通知
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青海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医院制定了《青海省人民医院科研诚信与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科室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并对2016年以后科研项目及论文进行自查,全院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主任负责,对科室人员在研的科研项目、已发表及待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科室通过自查建立台账,并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科主任签字后,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科教处。请科研人员填写附件1(医学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2(医学科研工作自查样表)并签字,由科室留存备查。(附加1和附件2可在科教处公共邮箱(用户名:kjc6221@163.com,密码:kjc8066221)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