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医院 院内议价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 | 青海省人民医院皮肤科荧光生物显微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43000.00元 |
采购方式 | 院内议价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要求(采购要求文件现场领取或见网上采购公告)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24日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楼) 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xcg8066129@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名时应 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5日24:00 |
议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议价地点 | 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共和路2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71—8066307 |
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荧光生物显微镜1台、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1台。
二、预算金额:43000.00元(荧光生物显微镜27000.00元、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16000.00元)
三、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四、参数要求
(一)荧光生物显微镜
1.用途:适用于真菌荧光染色镜下检测。
2.配套物镜: 平场消色差物镜4X、 10X、 40X、100X。
3.物镜转换器:内倾式四孔转换器,带防霉装置。
4.目镜筒:30度倾斜,铰链式三目观察头,瞳距可调节。
5.荧光装置:uv 激发滤色片 340nm-380nm。
6.成像装置:300万像素以上荧光摄像机。
7.显微镜主机:1台。
8.荧光装置:1个。
9.300万像素以上荧光摄像机:1个。
10.真菌图文出报告软件:1个。
11.配套打印机:1台(彩色)。
(二)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1.检测原理:干式荧光免疫法.
*2.检测性质:定量、定性分析(视试剂项目不同而异)。
*3.样本类型:血清/血浆、全血(指尖血),可在仪器界面选择样本类型。
4.检测速度:单次检测耗时<10s(不算孵育时间)。
*5.适配项目:定量食物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量子点免疫层析法), 定量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量子点免疫荧光法)。
6.重复性:CV≤1%(标准卡,高值),CV≤2%(标准卡,低值)。
7.线性相关性:r≥0.99(T/C值)。
8.台间差:Bis%≤5%(系列标准卡)。
9.定标方法:专用ID芯卡,单通道与多通道仪器兼容。定标曲线存储在ID卡(ID卡容量4K)。
*10.孵育功能:常温孵育。
11.打印机:内置热敏打印机,可出报告。
12.结果存储:≥10000个。
13.故障报警:判读显示,试剂卡C线异常、试剂卡插反/未到位、试剂卡过期等有警告提示。
14.软件管理:自动进卡、自动弃卡、内置自动条码扫描功能、自动识别项目ID和项目信息。
五、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由医院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方按合同总额的100%支付合同价款。
六、质保期:三年(若在质保期内损坏,一年内可免费更换,三年内免费维修)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报价一览表(含产品型号及品牌)。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产品参数响应表。
5.售后服务承诺。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7.响应文件两份并盖章。
八、评分标准:10分制(报价3分,技术参数5分,售后服务及承诺1分,业绩1分)
注:1.以最终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3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参数:根据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以及对采购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参数满分为5分,一项不满足扣0.2分,扣完为止。
3.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采购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以及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更换、维修服务等综合评定,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4.提供2022年5月年至今的投标人同类设备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0.2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