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医院 院内议价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 | 青海省人民医院普外科一病区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48000.00元 |
采购方式 | 院内议价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要求(采购要求文件现场领取或见网上采购公告)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6月3日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楼) 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xcg8066129@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名时应 提供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4日24:00 |
议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议价地点 | 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共和路2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71—8066307 |
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普外科一病区心电监护仪1台
二、预算金额:48000.00元
三、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四、参数要求
1.一体化便携监护仪,配置提手,方便移动。
2.≥12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采用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
3.分辨率≥1280*800像素,≥10通道波形显示,显示屏可支持亮度调节功能。
4.屏幕倾斜角度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临床观察和操作。
5.锂电池设计方便快速拆卸和安装。
6.监护仪清洁维护支持的清洁剂≥40种。
7.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107.4kPa。
8.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
9.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
10.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等多种监测。
11.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等。
12.心电监护支持心率,心律失常分析,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
13.心电算法通过AHA/MIT-BIH数据库验证。
14.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 mm/s、25 mm/s和50 mm/s。
15.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
16.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 ms。
17.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
18.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19.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
20.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21.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等多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
22.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
23.≥1000组NIBP测量结果
24.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
25.提供心肌缺血评估工具,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
五、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由医院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方按合同总额的100%支付合同价款。
六、质保期:三年(若在质保期内损坏,一年内可免费更换,三年内免费维修)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报价一览表(含产品型号及品牌)。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产品参数响应表。
5.售后服务承诺。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7.响应文件两份并盖章。
八、评分标准:10分制(报价4分,技术参数4分,售后服务及承诺1分,业绩1分)
注:1.以最终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4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参数:根据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以及对采购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参数满分为4分,一项不满足扣0.16分,扣完为止。
3.在质量保证期内,根据采购要求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以及响应时间、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更换、维修服务等综合评定,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4.提供2022年5月至今的投标人同类设备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0.2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