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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医院院内议价采购公告

来源: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4-08-16 阅读次数:0

采购公告

采购内容

青海省人民医院保卫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

49000.00元

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要求(采购要求文件现场领取或见网上采购公告)

供应商

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16

报名时间

2024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行政楼6楼)

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lxcg8066129@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应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行证明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202481917:30前

议价时间

另行通知

议价地点

青海省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共和路2号

联系人:吕征洋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监督部门:青海省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971—8066307

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保卫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监理服务

二、预算金额:49000.00元

三、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四、服务范围:

青海省人民医院器械楼、门诊楼、综合楼室内消火栓系统、外科楼水喷淋系统、外科楼气体灭火系统器械楼安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隐患整改工程的监理工作,最后提交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等工程量包含的所有范围。

五、服务目标:

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确保本项目按消防设施整改方案消防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保证项目达到国家相关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六、服务要求:

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按照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做好施工过程监理工作,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采购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施工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5.成交单位的监理部人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6.监理人必须按照本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7.监理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行为规范。凡发现违规工作者,采购人有权建议撤换。

8.监理人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程序化控制、关键点控制等指导思想开展监理工作。

9.监理机构应正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关系。

10.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现行有关法规。

七、付款方式:

监理服务结束后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由医院方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方按合同总额的100%支付合同价款。

、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服务方案

6.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

7.响应文件两份并盖章。

评分标准:10分制(报价6分,服务方案3分,业绩分1)

注:1.以最低报价(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60%×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方案及承诺人员配备等服务内容全部提供合理完整,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3分;内容较完整,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自2020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0.2分,满分为1分,不提供不得分。

、采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